1.掛失范圍
客戶丟失借記卡、存單、存折、憑印鑒支取的印鑒、賬戶的密碼、個人支票等均可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。
2.臨時掛失
客戶如有客觀原因未能及時或親自到銀行辦理掛失,可先通過電話等方式申請臨時掛失,然后應在5日內到開戶行辦理正式掛失手續,否則臨時掛失在申請日次日算起的第六天自動失效。
3.正式掛失
?。?)客戶辦理掛失業務時,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(按實名制有關規定執行)到原開戶網點柜臺申請正式掛失。申請正式掛失時,應提供姓名、開戶時間、種類、金額、賬號、開戶時所留住址及電話等賬戶信息。經銀行查實確未支付方可受理。如您不能親自前往銀行,可委托他人代辦掛失,需要同時提供代辦人和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;若您不在當地可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、委托書、授權書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書或證明。密碼掛失不能代辦。
?。?)辦理掛失時,請您填寫掛失申請書,本人可當日補發新憑證,若是代理人辦理,其中一聯回單由您留存,憑此回單及本人身份證件在7日后到開戶行辦理換發新折(單)手續。
4.掛失收費標準
具體收費標準請咨詢當地營業網點或致電95352。
5.掛失業務特殊處理要求
6.撤銷掛失
客戶辦理掛失手續后,在未處理前找到了原存單(折)、印鑒,可要求撤銷掛失。辦理撤銷掛失時,若掛失申請由本人親自辦理,則應由本人持已掛失的存單(折)、印鑒、原掛失證件、掛失申請書到掛失受理網點申請撤銷掛失;由他人代辦的掛失,須雙人同時到銀行辦理撤銷掛失手續。
7.個人支票遺失
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填寫掛失止付申請書交支票開戶。網點,支票開戶網點查明掛失支票確未付款后受理掛失。根據《票據法》的要求,掛失人還應到掛失付款地人民法院辦理有關手續。支票掛失后不能再辦理解除掛失手續。
8.溫馨提示
?。?)如掛失前存款已被人冒領,銀行不予受理。
?。?)已開具存款證明和辦理質押的存單或存折,不能掛失。